19.4.11

我們

有個朋友和我說過,他和另一半沒有一點相近的地方,可是卻相處得非常融洽。當時的我還很年輕,沒甚麼人生經驗,對情情愛愛,兩性關係只是粗劣的認識。聽他輕輕說起和另一半有那麼多差異之處時,竟然大言不慚地滔滔發表個人愚見。

若干年後,我談戀愛了。再過幾年,我結婚了。每當身邊初識的朋友問起我和另一半的感情故事時,我也像當年那個朋友般,輕輕地說起我和他之間存在著許多許多既相近卻相去太遠的個性和喜好。

我不再是當初那個年輕女子,追求的也不再是虛幻漂浮的感情。到了某個階段,我開始懂得從生活中發掘平實的快樂與豐盈,開始會去欣賞和自己相反的性格與習性,開始學習領略那些差異中的驚喜發現。

我的他儘管不熱衷我的電影口味,可是卻願意陪我一起看;他不讀詩,可是卻寫了很多粗糙得讀起來會令我發笑的情詩;他文靜我好動;他的生活中心幾乎已經是家庭與工作,而我卻還能保留個人空間;我們喜歡和不喜歡的剛剛好相反,可是說也奇怪,那些差異之處並沒有影響彼此的相處方式。

我尊重他的個人喜好,雖然我不一定陪同,不過卻給予最大的自由度讓他去完成興趣;我們彼此理解生活中有些事是無法一起去分享的,不過卻隨時準備一起去承擔。

生活的伴侶先決條件是彼此相愛,同時也彼此尊重,我包容你缺點的同時你也一樣包容著我,用我們那無儘的愛來溫暖彼此的心靈。

這已經足夠。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