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11

關於工作

最近有個年輕人和我說,再過一段日子,她就要離開現在工作的地方,然後尋找下一個目標。

她才上班兩個月,試用期都還沒有通過,老板是否要繼續聘用,或者她是否能夠勝任職務尚且是個未知數,然而年輕的她就已經盤算好幾個月後就離職的計劃,教我這個局外人聽進耳裡,內心卻有極不舒服之感。

我很好奇兼八卦,問她的目標或理想是甚麼。

她 Errr 了很久,最後紅著臉回答:「不知道」

這三個字一出口,我就憑著擁有將近十年的工作經驗,其中有兩年為人上司,曾經與年紀比自己輕好幾年的同事共事,最後得出一些肤淺的看法,忍不住發表了這一籮筐的個人意見。

回想自己好像她的年紀──大約廿二、三歲時,我滿腦子都是對未來的規劃,以及如何為將來舖路。

當時的我在想,一個人起碼要在職場上工作一年,才算有足夠的能力掌握工作範圍,第二年是在該領域任意發揮專長且減少碰釘子的情況,第三年已經可以憑著自己對工作的熟悉度,除了「遵照辦理」的份內事,還可以憑經驗而具備「提供意見」解決問題的能力。

所以,畢業後工作了四年,在步入第五個年頭之際,我以那四年的工作經驗申請大學入學資格,甚至是直接報讀碩士班。

可是回過頭來看現在的年輕人,對工作的責任心卻不甚看中。更堪的是,很多年輕人看待工作純粹只是用來「賺取」每月收入的定期飯票,除此,別無其它。

工作──到目前為止予我而言,是要投入其中的,它不能只是單憑薪金收入來衡量,它應該是佔了生命中除了親人和娛樂以外一個重要的部份。正因為我們用了大部份的時間在辦公室度過,那麼一份工作就應該起碼是自己喜歡做,歡喜做而不是得過且過。

所以,每轉換一個跑道,我都會要求自己在那軌道上做到最「專注」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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